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龙圩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8 17: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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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TZB2206WZF042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龙圩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本采购项目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元整/年,服务期1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龙圩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双方约定日期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类),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2年1013日止,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梧州市三龙大道15号金湖湾小区2栋2单元201号房)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19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梧州市三龙大道15号金湖湾小区2栋2单元201号房),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19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梧州市三龙大道15号金湖湾小区2栋2单元201号房)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梧州)http://guangxi.chinatax.gov.cn/wuzhou/)、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http://www.gxzxht.com)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本项目预算金额(服务类):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服务期1年。

4.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三龙大道支行,银行帐号:4505 0164 0042 0000 0344);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龙圩区税务局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政贤路67号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74-2693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15号金湖湾小区2栋2单元201号房

联系方式:苏小姐,0774-5826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话:0774-582626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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