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6 16:40:59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拟对大板二区宿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代建服务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代建服务
二.项目编号:HLZB1503ZB02B028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大板二区宿舍位于南宁市星湖路39号,为划拔城镇住宅用地,宿舍区现共有49栋楼房,共1695户住户,总建筑面积13.97万㎡(含房屋扩建部分)。经民意调查,同意大板二区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比例97.5%(但尚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拟改造后项目规划用地97115.47㎡,总建筑面积654637.8㎡,具体详见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规划总平面图(总平图以最终获得相关单位审批的为准)。
五.项目资金筹措:项目前期建设所需费用(土地出让金、勘察设计费、报建费用、拆迁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等)及还建部分住房款在项目未收取购房款前,全部由代建单位预先垫支。购房职工根据各自选购住房面积,预付部分款项,按进度增加,工程结算时按实际确定价格结算。
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协助甲方组织拆迁动员工作、与原产权人签定改造补偿安置协议;②项目筹备阶段的立项申请、项目审批、项目规划报建、项目附属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它相关报建;③项目实施阶段中的施工和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阶段的代建管理,以及办理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国有资产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的代建管理;④协助甲方组织完成项目的造价咨询、勘探、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招标工作。
注:如因住户不愿拆迁等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开展的,项目前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代建单位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且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或者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2011~2014年在广西区内房屋开发或建设累计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
③承接开发或建设过30层及以上的高层建筑的项目。
④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能对工程前期提供项目建设保证金5亿元以上人民币。
八.凡有意报名投标的企业,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如下材料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⑴介绍信原件;⑵营业执照副本;⑶资质证书副本;⑷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⑸税务登记证副本;⑹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身份证及2015年1月至3月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⑽由银行开具的建设保证金证明材料。(以上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十二.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梁国      联系电话:0771-5776251,13878636080
十三.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建设网、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