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铁路项目前期研究编制采购(一)更改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5-06-11 17:10:25
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第1页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A分标百色至河池至桂林铁路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原为:“线路总长530公里,国铁I级,电气化,双线,设计时速200km”,现更改为:“线路总长530公里,国铁I级,电气化,双线,设计时速160km”;B分标防城港经崇左至百色铁路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原为;“线路总长530公里,国铁I级,电气化,双线,设计时速200km”,现更改为:“线路总长530公里,国铁I级,电气化,双线,设计时速160km”。
2、第2页3.3业绩要求,A分标业绩要求原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20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现在更改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16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B分标业绩要求原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12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现在更改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16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
3、第一章投标投标须知第6页,项号8投标人资质要求中4、业绩要求,A分标业绩要求原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20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现在更改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16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B分标业绩要求原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12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现在更改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16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
4、第五章评分办法及中标标准中第41页类似工程是指,A分标原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20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需提供设计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现在更改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16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需提供设计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B分标原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12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需提供设计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现更改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速度目标值16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的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经验和业绩(需提供设计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