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委托,拟对南宁市邕宁区城关第二小学龙岗分校工程代建人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城关第二小学龙岗分校工程代建人招标
项目规模:新建一个36个教学班(1620名学生)的完全小学,用地面积约38253㎡,项目总建筑面积16131㎡。其中普通教室3915㎡,专用教室4266㎡(包括风雨操场1200㎡)、公共教室用房2403㎡、行政办公用房783㎡、生活服务用房4764㎡。
项目投资:投资总投资估算为8244万元
二、招标内容:南宁市邕宁区城关第二小学龙岗分校工程代建人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等五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5日(北京时间9:00—12:00, 14:30—17:00工作日)到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事业二部)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交材料:(1)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申请查询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昌泰水立方小区旁(龙岗片区规划路15号路)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务接待大厅。办公室号码:0771—4712261。查询负责人:梁天琦(13768441034)李芬(1387813501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特定节假期按国务院放假安排执行)。](2)有效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上述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一份,原件核查完后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9时30分整前在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邮编:530022
联系人:叶振华 电话:0771-5776251 传真:0771-5776251
八、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xzxht.com)。
九、备注:投标人中标后作为代建人(及其关联机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招标造价咨询、施工、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也不得与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施工造价咨询、采购、监理、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招标人:南宁市邕宁区城关第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