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取证分析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2013-10-25 15:30:40

依据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公安局【2013】107号)的要求,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河池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就手机取证分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HLZB1306059B
二、采购项目名称:手机取证分析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手机取证分析设备一套
四、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该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采购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可传真或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递交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采用传真方式的,传真件必须清晰可辨认,投标单位传真后应来电咨询或澄清传真结果,报名资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3年10月25日开始至2013年10月31日止(工作时间)到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西面二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250元/本,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报价的百分之一(1%)。交款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交到本公司账户上,并携带缴款凭据原件于截标前到本公司财务部换取收据(财务部开收据以保证金到帐为准,因此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本公司账户上的时间),并将收据复印件装订于报价文件中。对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本公司将拒绝接收。
开户名称: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帐    号: 45001690901050701905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下午15时00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 地 址: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
2. 联系人:陈祖贤
3. 电话/传真:18607787659、0778-2117999
报价人须知: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公告媒体:同时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xht.com(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公告。


河池市公安局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