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龙珠小区龙珠巷1号对面5楼售标书处)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 28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TZB2406GGF002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年,服务期1年(996000.00元/年,服务期1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年,服务期1年(996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1 |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后勤服务采购 | 1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类),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报名获取。
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由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采购文件费转账底单,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银行账号:45001753756050703606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龙珠小区龙珠巷1号对面贵港市分公司1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龙珠小区龙珠巷1号对面贵港市分公司1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贵港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gang/)、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http://www.gxzxht.com)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 行业划分:物业管理;采购品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
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收款人户名: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分标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5.磋商时间及地点:于2024年2月28日上午09点0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开标厅(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龙珠小区龙珠巷1号对面1楼(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东侧
联系人:韩建克,联系电话:0775-4725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龙珠小区龙珠巷
联系方式:梁工,联系电话:0775-4553951/18777592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0775-4553951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