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2-JW21-G3016
项目名称:医院小型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1(文化宣传墙项目) 项目编号2022-JW21-G3016(01):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捌仟壹佰陆拾肆元零伍分(¥258164.05);
包2(停车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2-JW21-G3016(02):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壹佰壹拾柒元柒角陆分(¥299117.76);
包3(外三科康复功能治疗室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2-JW21-G3016(03):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玖仟伍佰捌拾柒元玖角玖分(¥149587.99);
采购需求:3个小型工程项目,经审核的施工设计图全部施工内容(包3(外三科康复功能治疗室改造项目)无图纸)。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包1(文化宣传墙项目):合同生效后,成交方在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包2(停车场改造项目):合同生效后,成交方在25日内完成施工;
包3(外三科康复功能治疗室改造项目):合同生效后,成交方在20日内完成施工。
供应商可自愿参与任意包段或者同时参与3个包段的竞标。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一)发售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0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大厦B座8楼)。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须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在发售截止当日24点00分前(以采购方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把谈判文件售价通过对公转账方式转入采购方账号方视为有效报名。
由竞标人的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账户:
账户名称: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账 号: 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注:款项来源请注明“项目名称”字样或“项目编号”,以便查对核实。
地点:由代理机构书面通知。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采购文件处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①如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的,则须提供保证金底单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须提供原件核查;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则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则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时间:2023年5月12日 09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由代理机构书面通知,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
1.竞标保证金:
包1(文化宣传墙项目):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包2(停车场改造项目):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包3(外三科康复功能治疗室改造项目):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谈判供应商必须将竞标保证金从基本户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转出,并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账 号: 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2.网上查询网址: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zxht.com/) 上发布。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莫莎莎、宋庆平
办公电话:0771-5776238
移动电话:18977778273
传 真: /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大厦B座8楼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樊女士
办公电话: 0771—287331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