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红湾书屋项目建设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红湾书屋项目建设工程
1.2采购方式: 现场竞价,具体方式详见竞价文件。
2.1 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红湾书屋项目建设工程 ,具体详见竞价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
2.2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30号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资质要求:无
(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2021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发布公告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资格证明材料:
5.1竞标人有效的“独立法人”性质的,附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性质的,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性质的,附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须提供);(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5.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2021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发布公告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5.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 年 10月至 2023 年 3 月内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5.6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 年 10月至 2023 年 3月内连续 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5.7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 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口不要求递交
þ要求递交
人民币:壹仟元整。
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资格申请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开户名: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帐 号:450501647402000000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城东支行
【备注:在资格申请资料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支票、保函形式的须出具支票、保函清晰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装入资格申请资料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3名。
5.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资格要求审查和价格核査,采购人应按名次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6合同主要条款
6.1付款条件:完成工程,甲方验收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的97%(扣除3%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在退还3%质量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þ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以实际成交金额的3%收取 ;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西约支行
银行账号:2104380109264000068
保证金有效期:30天;保证金递交时间:合同签订日前
其他要求:须在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7.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 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回建地B地块120号三楼,联系电话:0774-5128928);
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为“独立法人”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方予购买。
售价:采购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7.2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釆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 2023 年 4 月 24日 17时00分前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开始时间为:竞价资格申请资料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之后,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时间为准。
8.2竞价资格申请资料文件截止时间为: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时间为准。
8.3地点: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回建地B地块120号二楼,联系电话:0774-5128928);
8.4报价方式:
þ含税价
口不含税价
8.5 起始价: 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伍仟伍佰伍拾柒元整(¥565557.00)
8.6 报价梯度: 详见竞价文件
9.1发布竞价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贺州分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hezhou/)、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http://www.gxzxht.com)上发布。
9.2预成交结果公示的期限: 1个工作日
9.3预成交结果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10.资格申请资料文件的递交及资料
1 、资格申请资料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 27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回建地B地块120号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资料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代表(即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竞价会议,在签到表上签名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未通过身份验证的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出席会议,采购人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本次会议。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30号
联系方式: 0774-5136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回建地B地块120号三楼
联系方式:0774-5128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774-5128928
2023年4 月18日